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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实践学期工作方案
2020-01-14 15:09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试行)》要求,为开阔我校师生的视野,促进我校与社会接轨,不断推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逐步构建“学习——实践——再学习——再实践”的循环教育模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践学期工作方案,开展好实践学期有关的师生培训、选题、检查、指导、考核、总结材料报送及归档等工作,全面提高我校实践学期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指导思想

1.全员参与制,所有教师和大一至大四学生都需在实践学期开展实践活动。

2.导师负责制,教师拟定实践题目,师生互选题目,所有学生(大一至大三)必须在教师指导下,开展实践活动。

3.集中分散制,师生按照选题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开展实践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实践学期有关工作,学校成立实践学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践学期有关工作。

 长:张金学

副组长:杨春文

 员:张宝歌 孙英杰 各教学单位院长、书记

下设办公室:

 任:孙英杰

 员:各二级学院教学院长

三、时间安排

1.每年10月,各二级学院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践学期工作方案。

2.每年10月至11月,学校、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学生开展相关讲座、培训,使师生明确开展社会实践工作的目的、意义、相关要求,了解并熟悉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的特点、方法,让师生掌握制定实践计划、开展实践活动、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归纳、总结,撰写实践报告等基本要求和方法。

3.每年12月,二级学院组织开展实践活动主题确定工作和实践的准备工作,教师需提供选题方向,二级学院汇总后向学生发布,供学生选择,学生要参照毕业论文选题方式,开展师生互选工作,确定实践学期活动主题,二级学院汇总完成学生选题统计表。

4.每年12月中旬前,各二级学院将经过审核的师生选题统计表及实践学期工作方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5.每年12月末至次年1月末,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单位实践学期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师生开展实践学期有关工作。学校对实践学期工作进行抽查。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践学期工作的检查、指导。

6.次年3-4月,师生总结实践学期工作,填写相关表格,完成实践总结报告;二级学院对师生的实践学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二级学院实践学期工作总结报告,报送优秀成果参加学校实践学期成果展和校级优秀成果评选。

7.次年5-6月,学校组织开展实践学期成果展,评选优秀学生成果和优秀指导教师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实践活动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实践学期工作的管理和检查指导,对师生的实践活动主题进行严格审核,要求结合专业特点,结合师生实际情况,有特色、有创新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将在省内开展实践活动的学生按照区域划片,每个片区要至少实地检查一次。省外实践学生,结合指导教师的调研、参加学术活动进行检查。实践结束后,要对师生的实践活动进行严格考核、认定,做好有关材料的报送和归档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实践学期开展各类课程实习,大一、大二、大三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计划的课程实践、教育见习、专业见习一律安排在社会实践学期进行(特殊课程除外)。

3.教师社会实践,按照自我实践、指导实践和团队实践三个层次进行,其中以指导实践为主。自我实践指教师在社会实践学期内,根据教师专业方向,结合学校社会实践工作安排,开展社会实践、进行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国内外访学等;指导实践指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结合本人专业方向原则上指导本专业学生,进行专题实践,每名教师指导学生实践原则上不能超过两个学生团队,每个团队成员数最多不能超过18人;团队实践指教师以团队的形式,按照某一实践主题开展实践活动,每个实践团队含负责人不得超过五人。

4.实践学期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做好学生实践活动前期的指导和策划工作,中期的指导工作和后期的指导学生做好实践材料的整理、归纳和总结工作,实践活动调研报告等总结材料的撰写等工作。

5.学生社会实践,按照分年级、分层次进行。按照了解社会、认识专业、职业实践、结合就业四个层次开展社会实践。其具体任务为:一年级了解社会,开展志愿或义务活动、社会调查等;二年级为认识专业,学生要结合自己所学专业到具体单位进行专业实践;三年级为职业实践,培养职业迁移能力,为就业做好准备;四年级结合专业实习和就业意向广泛开展自主实践活动。二年级、三年级师范生必须进入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开展和教育相关实践活动。

五、考核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全面负责对本单位师生的实践学期工作进行考核,总结评选活动,为参加全校总结评比做好相应的准备。

2.学生参加实践学期实践活动,通过考核后,每学期按照2学分计入总学分,考核不及格,不计学分,利用暑假重修社会实践活动,由二级学院暑期后重新组织考核。

3.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学期活动情况,将作为教师评优、评职的必备条件。

六、经费支持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实践学期工作的开展,指导教师每指导一名学生计两学时,并按照每生10元标准为其提供通讯费。省内检查、指导实践活动按照学校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每个片区检查时间不能超过六天。

七、材料要求

1.每年12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需将本单位纸质版实践学期工作方案、学生、教师实践统计表(成绩一栏不需填写)、检查安排表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lzx@126.com。

2.每年4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需将本单位纸质版实践学期工作总结、学生、教师实践统计表(成绩一栏填写完整)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lzx@126.com。

3.收集好实践学期有关的教师、学生优秀成果,做好开展实践学期成果展及优秀成果申报的有关工作。实践学期成果展及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另行通知。

 

                                       牡丹江师范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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