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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18年本科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方案
2020-01-14 15:11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的管理,保证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 (教师〔2016〕2号)文件精神,秉承“服务基础教育、研究基础教育、引领基础教育”的理念,通过选派优秀学生赴地方中小学进行顶岗实习支教,选派专任教师担任教育教学顾问,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及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实践,提高学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学生为农村基础教育服务的思想,在解决地方中小学师资严重不足的同时提高地方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组织实施

1.顶岗实习支教每期半年,一年两期,以保证基地学校教学工作的连贯性,起止时间与基地学校开学与放假同步。

2.顶岗实习支教工作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组织实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3.教务处负责与市教育局、区教育局沟通,遴选部分地方中小学校作为顶岗实习基地。

4.按照“以师范专业为主,非师范专业为辅”和“学科对应、基层需要”的原则,结合我校实习学生专业、数量情况,协商确定每期实习支教学生岗位和人数。

5.支教生需从我校本科第六学期或第七学期的学生中选拔。支教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各学院审核推荐的方式确定支教人选,对于选拔的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教师技能的培训。

6.指导教师由教务处根据支教学生人数和基地学校分布情况,联合相关教学单位结合,选派身体健康,教育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师担任,原则上每个县(区)配备1名指导教师。

7.学生顶岗实习支教期间享有奖、勤、助、贷及各类评奖资格,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要对支教生进行全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原则上指导教师每周要以实地检查或电话问询等方式与学生或实习单位联系一次,并做好工作记录。

2.顶岗实习支教期间,每所支教学校设小组长一名,协助指导教师做好顶岗实习学生的组织、日常事务管理、协调联络等工作。

3.支教生在顶岗实习支教期间必须服从基地学校和指导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顶岗实习支教的相关规定,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支教生在基地学校为全职教师,必须按照合格教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负责任、高质量的完成本职工作。

5.学校和所属二级学院定期对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6.支教生在完成《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任务以外,参与当地文化科技推广活动及基地学校交办的其它任务。支教生顶岗实习支教结束后需完成3000字的支教总结及100字的支教感言,同时上交支教期间的工作及生活图片至少六张。

四、成绩考核

1.学生顶岗实习支教的成绩考核按《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2.学生支教期间在校成绩考核:平时成绩按满分计,如不能返校参加考试,课程按照缓考处理;选修课程以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教师教育类课程免试。学生支教满三个月,学生将不再进行教育实习。

3.原则上市区内学生顶岗实习支教不占用学校上课时间,如时间调配不开,必须以不占用共同课为原则,专业课由二级学院协调解决。

五、经费保障

1.指导教师实习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本科实践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执行。检查实习产生的差旅费按照财务要求实报实销。

2.每月给予每名顶岗实习学生500元的生活补贴,市区外支教期间支教基地提供免费住宿等生活条件。

 

 

                                                    教务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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